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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0.067元!湖北工商业及输配电价再度下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6-01 17:27:28   浏览次数:111
核心提示:2019年06月01日关于降0.067元!湖北工商业及输配电价再度下调的最新消息:5月27日,湖北省发改委发布通知,自2019年7月1日起,降低我省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销售电价、输配电价0.067元/千瓦时,并同步将降价后的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类别和大工业用电类


5月27日,湖北省发改委发布通知,自2019年7月1日起,降低我省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销售电价、输配电价0.067元/千瓦时,并同步将降价后的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类别和大工业用电类别合并为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类别,执行单一制电价及两部制电价(具体价格标准见附件)。

此外,自2019年7月1日起,进一步优化销售电价政策。原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类别中变压器容量在315千伏安及以上的电力用户可选择执行两部制电价或单一制电价,在315千伏安以下的电力用户执行单一制电价。原大工业用电类别用户保持两部制电价水平不变。执行两部制电价的电力用户应当同时执行我省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功率因数考核标准执行原大工业用电类别标准,执行单一制电价的电力用户可选择执行峰谷分时电价。电力用户选择执行两部制电价、峰谷分时电价的,需提前15日向电网企业提出申请,每次执行时间不得低于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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