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智能网 > 智能电网 > 能源局:规范电网企业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行为

能源局:规范电网企业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行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11-23 12:01:30   浏览次数:127
核心提示:2019年11月23日关于能源局:规范电网企业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行为的最新消息:为促进可再生能源健康发展,规范电网企业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行为,国家能源局组织开展了《电网企业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原电监会25号令)修订工作,形成了《电网企业


为促进可再生能源健康发展,规范电网企业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行为,国家能源局组织开展了《电网企业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原电监会25号令)修订工作,形成了《电网企业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于11月22日至12月21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文件提出,电网企业应全额保障性收购按照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划建设、依法取得行政许可或者报送备案、符合并网技术标准并依法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按规定豁免的除外)的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除市场交易电量外的所有上网电量。电网企业应当为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提供规范便捷的并网服务。应当按照相关规划和规定要求,规划建设或者改造可再生能源发电配套电网设施,按期完成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接入工程的建设、调试、验收和投入使用,保证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机组电力送出的必要网络条件。

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和电网企业应当签订购售电合同和并网调度协议。电网企业应按照国家电价政策及有关规定对优先发电电量及时、足额结算电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及时转付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

 

[ 智能网搜索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猜你喜欢

 
推荐图文
海南启动省域智能电网建设 助力自贸区(港)能源变革 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办法
推荐智能网
点击排行

 
 
新能源网 | 锂电网 | 智能网 | 环保设备网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