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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时代下,消费金融的蓝海市场

来源:智能网
时间:2020-09-30 22:3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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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时代下,消费金融的蓝海市场文/陈根“消金”,即消费金融。伴随着我国经济转型对刺激消费、扩大内需进而调整经济发展结构的迫切需求,加之居民收入和消费能力的提升,在政策端、需求端和互

文/陈根

“消金”,即消费金融。伴随着我国经济转型对刺激消费、扩大内需进而调整经济发展结构的迫切需求,加之居民收入和消费能力的提升,在政策端、需求端和互联网发展的推动下,我国互联网消费金融市场取得了快速发展。

在互联网消费金融市场上,作为全球估值最高的独角兽公司,蚂蚁集团从9月18日IPO首发上会到筹建蚂蚁消金获批,蚂蚁集团的频繁“动作”在受到市场广泛关注的同时,也昭示着金融市场的巨大潜力。

群雄逐鹿,问鼎“消金”,当越来越多的金融机构和互联网巨头的相继涌入消金市场时,如何进一步完善和发展消费金融,让消费金融在合法合规的框架下稳步进行,我们仍需更多思考。

数字消金的蓝海市场

消费金融是无抵押、无担保的个人非经营性信贷,而从消费金融的金融工具来看,则可以粗略地分为信用卡、现金贷以及消费贷。

其中,数字金融时代下的消费贷,本质上介于信用卡和现金贷之间。

从信用卡和消费贷的关系来看,其相同点是同在真实消费交易场景中使用。而互联网平台运营的线上消费贷基本等同于信用卡,只是底层的放贷主体不一定只有商业银行,也可能是消费金融公司或小额贷款公司。

比如,我们所熟悉蚂蚁花呗就是线上消费贷产品,与信用卡类似,底层放贷主体是蚂蚁旗下的小额贷款公司联合众多合作商业银行,免息期后日利率同样为0.05%。

事实上,花呗相对于信用卡而言,扣率并不明显占优,而是普惠便捷性占优。对于职业稳定、线下活跃的中年人,白钻信用卡仍是其主流使用习惯。

但以花呗为代表的数字金融产品的普惠性和易用性,使年轻群体在独自消费伊始,就已形成了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数字钱包,使用花呗或白条的习惯。花呗初始月度消费额可从500元起步,面向支付宝新客户或资信状况一般的用户的“花小呗”,授信额度甚至低至20-50元。如此之低的授信额度,意味着传统银行难以触及的长尾利基市场。

而花呗不分线上线下、随时随地的使用特点,可能使年轻群体未来对信用卡难以形成首选性需求和使用习惯。

从消费贷和现金贷的关系来看,其差异在于,消费贷只在消费场景中使用(电商购物、线下购车等),而现金贷的场景属性更弱。虽然申请时可供选择的借款用途主要也是装修、旅游等消费性开支,但实际上金融机构很难追踪资金流向。

相较于消费贷,现金贷门槛更高。银行对申请人征信要求较高,在涉及较高借款额时尤其如此,获客渠道线上线下兼而有之。

微粒贷、借呗则为纯线上获客。微粒贷似可视为微众银行借助微信平台提供的在线现金贷,申请获批之后,微众银行通常将贷款发放到申请人预留的银行卡内,而不是零钱钱包内。

与传统银行的现金贷相比,无论借呗还是微粒贷的额度更为灵活,还款安排方式也较之传统银行更为多样。但就现金贷的利息而言,传统银行和互联金融机构差异则并不太大。

但不论是信用卡、现金贷还是消费贷,显然,在互联网技术下,数字消费金融将成为蓝海市场。

一方面,政策支持消费金融行业发展,持牌公司试点逐渐放开。2009年和2014年银监会先后两次颁布《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推动消费金融行业发展。据银保监会,截至2020年8月,共27家消费金融公司成立。

同时,由于2017年消费贷违规流入楼市和股市,国家出台一系列监管政策进行规范,并对校园贷、现金贷、网络小额贷款等业务进行了严格的清理整顿,行业进入合规发展时期。2020年以来,随着P2P行业风险逐渐出清以及7月互联网贷款新规的落地,消费金融公司良好的经营环境已逐渐落地。

另一方面,随着经济增长带动居民财富增长,消费水平已发生飞跃。根据《2019中国私人财富报告》,预计2019年末中国个人可投资资产约200万亿元,较2006年增长近7倍。

居民财富增长提升了消费水平,2000-2019年,中国居民消费支出CARG达到了11.7%。2012年以来居民消费支出同比增速保持在9%~12%的区间,呈现出稳定增长的态势,也为消费金融行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数字消金仍面临困境

当然,以互联网技术为基础的数字消费金融也传承了金融本质特有的风险,与高风险的金融信贷高度融合进一步放大了金融风险的表现形式和传播方式,使互联网消费金融跨机构、跨时空的风险交叉“感染”的可能性比传统的银行信贷业务更大、更具涉众性。

首先,在消费者层面仍面临违约问题不断,风险防控管理能力不足的困境。公开数据显示,不管是苏宁消费金融公司还是京东白条,都存在较高比例的用户违约情况。高坏账率、过度授信和重复贷款仍是目前互联网消费金融所面临的一大难题。而对客户的信用把控和风险应对机制则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所在。

在目前我国个人征信体系和信息共享机制尚不完善的情况下,部分中低收入群体在中国人民银行没有任何信贷记录,其信用信息的获取渠道较少,来源较为分散,征信信息贷后管理应用范围有限,客户违约成本较低,用户的忠诚度难以通过单个平台的大数据分析得到。

于是,互联网消费金融平台只能根据用户身份证明、历史消费和缴费记录及熟人评价等自身掌握的用户信息和消费行为数据,对消费者进行消费评级。

但这些信息只能反映消费者的购买行为,用以判断用户信用和可贷款额度,缺乏准确性和客观性,对贷款缺乏有效约束。加上缺乏相应的资产担保或保险制度,极易产生违约行为。这使得互联网消费金融企业明显弱于传统银行监管体系。

其次,由于金融公司的风控能力较弱,内部管理容易引发各种安全问题。与传统银行业拥有独立的通信网络不同,互联网金融平台属于开放式的网络通信系统,密钥和加密技术并不完善,很容易遭到计算机病毒及网络黑客的攻击。

包括互联网金融平台软硬件和技术设备的可靠性及操作人员的专业技术和道德风险、黑客入侵、网络故障、服务器故障等都有可能对互联网消费金融平台的安全造成威胁,导致客户资料泄露、交易记录丢失、账户资金被盗等事件的发生。

最后,尽管头部互联网借贷平台对普惠金融贡献卓越,但不可否认,在高速扩张的联合贷、助贷等模式下依旧存在潜在风险隐患。事实上,金融行业的监管关键词正在于“资本”,即“有多厚的资本金,做多大的生意规模”,资本是金融机构抵御风险的安全垫。

目前,头部互联网企业借助联合贷、数字助贷模式高速扩张,虽然出资金融机构“风险自担”,且目前贷款总体资产质量表现优异,但从监管者的视角来看,当互联网平台促成的信贷规模过于庞大时,未来会不会产生潜在的不可控风险?

如果实际的风控内核由互联网平台掌控,那么中小银行本质上成为单纯的“资金输出方”,却要为信用风险“兜底”,对银行业的发展是否合意?

如果个别互联网平台规模过于庞大,市场集中度过高,假设未来其自身风控体系或能力出现波动、下滑,或被宏观环境冲击,是否会造成系统性风险?

大量中小金融机构借助互联网借贷实现跨区域放贷,是否削弱银行属地化经营、服务地方经济的能力?但是,这些风险隐患又推动了互联网借贷产业进入监管博弈阶段。

互联网的普及让消费金融迎来了发展的黄金时代,而消费金融的普及,是适应宏观经济形势的需要。既让中国各阶层居民都能享受到信贷消费的便利,提高居民生活水平,也对支持经济增长、扩大内需,建立消费内循环等提出的政策和概念具有积极意义。

目前,互联网消费金融行业还处于发展阶段,我们也仍需要面对互联网消费金融在资金、场景、平台、风控与监管等方面的发展困境,进一步完善和发展消费金融。让消费金融在合法合规的框架下稳步进行,从而建立起中国独特的消费金融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