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发放1000万元大红包,你“中签”了吗?
深圳发放1000万元大红包,你“中签”了吗?随着十一小长假的结束,深圳罗湖又联合人民银行发放了价值1000万的“红包”——当然,并不是每一个人都能领到红包。据悉,本次所发放的100
随着十一小长假的结束,深圳罗湖又联合人民银行发放了价值1000万的“红包”——当然,并不是每一个人都能领到红包。
据悉,本次所发放的1000万红包,将分为5万个价值200元的数字红包,并采用抽签的方式进行分发。本次深圳有1913847人预约,最终的“中签率”仅为2.6%。此次抽签对户籍没有限制,只要申请期内申请人地理定位在深圳都可以参与。
而本次罗湖区所发的红包主要用于两个方面:
1、刺激消费、拉动内需;
2、数字人民币研发过程中的一次常规性测试。
“中签”的用户可于10月12日18时至10月18日24时在深圳市罗湖区辖内已完成数字人民币系统改造的3389家商户无门槛消费,商户涵盖商场超市、日用零售、餐饮消费、生活服务等各类别。
但值得注意的是,本次红包不能转给他人或兑回至本人银行账户,超过有效期未使用将被收回。
由此可见,数字人民币与真正的人民币现金有所不同,类似于消费券,只有消费而没有储存、转账、提现等功能。
箭在弦上的数字货币
提到数字货币,很多人都只停留在“听过”,甚至会把“支付宝”、“微信”等第三方交易平台混淆。
据资料显示,在支付宝、微信支付等电子支付过程中,转账只是服务器上对应账户余额的变更,当人们从系统里提款的时候才会发生真实的物理权属关系的变化,这样可能存在兑付风险——也就是说,“支付宝”和“微信”只是通过改变数字的方式进行交易,如果用户没有提现,那么个人的费用是存在于第三方平台,并不是银行所认可的“个人财产”。
而数字货币背后的处理过程不一样,它不需要第三方支付机构协助。其转账行为类似纸币,从一个人直接到另一个人,在转账那一刻,货币的物理所属关系就已发生转移,因此不存在兑付的信用风险问题。
为了更好的推动数字货币在国内的发展,我国已经在众多城市开始逐步实施:
●2020年4月,雄安新区召开了法定数字人民币(DCEP)试点推介会;
●2020年5月,苏州市相城区各区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员工通过央行数字货币(DCEP)的形式发放50%的交通补贴;
●2020年8月,商务部将其试点范围扩大到28个省市。其后央行主管的金融杂志《中国金融》认为法定数字货币具备落地条件,应加快发行。
而深圳本次试点,更是确定了数字货币落地应用的趋势,同时也是为之后大规模应用提供了最佳的案例和参考。
中国货币数字化时代,也将全面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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