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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汽集团曾庆洪两会提5项建议

来源:智能网
时间:2021-03-05 12:0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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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汽集团曾庆洪两会提5项建议全国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和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将于3月4日和5日在北京召开。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广汽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曾庆洪赴北京参会,本次他结合汽

全国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和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将于3月4日和5日在北京召开。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广汽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曾庆洪赴北京参会,本次他结合汽车行业焦点及民生热点提交5个建议,包括:加快推进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发展、加强汽车关键零部件产业链建设、完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相关法律法规、促进报废汽车回收行业发展、建立自动驾驶汽车保险制度及救助基金体系,覆盖汽车从生产、使用到报废的生命周期。

中国汽车要强国应先“强芯”

数据显示,2020年,全球汽车芯片市场规模约3000亿元,我国自主汽车芯片产业规模仅约70亿元,占比小于2.5%,且主要分散在低附加值和低可靠性领域。在新能源三电系统、底盘电控、自动驾驶等领域的关键零部件开发及主要芯片生产被国外企业垄断。

汽车是我国的支柱产业之一,而关键零部件则是汽车之本,强国之本。关键零部件不强,整车不强、汽车更不强。由于新冠疫情及自然灾害等原因导致芯片等核心电子零部件企业开工不足,同时中国汽车发展速度超出预期,家电和手机消费电子领域需求增加等原因,今年开年以来,全球出现芯片供应短缺,已经严重影响中国汽车行业的发展。

对此,曾庆洪呼吁,中国汽车要强国应先“强芯”,要集中人力、财力、物力解决芯片问题,加强汽车关键零部件产业链建设,坚持自主创新和开放合作两个不动摇,分别解决长期和短期问题。

具体来讲,一方面,建议加大对汽车电子产业链的精准扶持,制定并落实汽车半导体及关键电子零部件的专项激励措施,改变国内芯片投资不积极,存在“上热下冷”的现象;加快国内车规半导体标准体系建设及汽车关键电子零部件产业路线图的实施;加强和完善汽车半导体行业的监管机制;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投资整合,引导平台企业等相关社会资本流转投入芯片及关键汽车电子零部件等需要长期投入的国家战略科技领域;另一方面,在经济全球化和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背景下,中国经济不可能完全绕开国际社会独立发展,建议国家层面要加大国际合作,探索合资合作或者深度战略合作的方式,进一步提升产业链国际竞争力。

加快推进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发展

2020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要求深入实施发展新能源汽车国家战略,推动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加快建设汽车强国。根据规划,到2025年,我国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20%左右,高度自动驾驶汽车实现限定区域和特定场景商业化应用;到2035年,纯电动汽车成为新销售车辆的主流,公共领域用车全面电动化,高度自动驾驶汽车实现规模化应用。

根据国家工信部的数据,截至2020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已经连续6年位居全球第一,累计销量超过550万辆。

可以说,我国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前景非常乐观。但是,从现状来看,在实际应用、法律法规以及技术路线等方面仍存在一些客观问题。比如:新能源汽车仍存在“充电难”、“充电慢”等痛点。而中国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促进联盟发布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12月底,全国充电基础设施累计数量为168.1万台,其中,公共充电桩数量为80.7万台,私人充电桩(随车配建充电设施)数量为87.4万台,车桩比例约为3:1。充电的便利性不足严重影响了用户体验。另外,快速充电技术不完善也影响了充电的快捷度,目前充电快则需要40-60分钟,慢则需要8-10个小时。

对此,曾庆洪建议,一是要加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国家相关部委加强统筹、规划布局,城镇分级推动,在旧城改造、城郊结合部开发时提前考虑用地规划、充电站布局、配电设施建设等问题,新增电力供应重点考虑老旧小区和城中村地带的电力升级改造,解决这些区域用电的问题。此外,在符合条件的城市加油站、停车场配建普通充电桩,同时在一二线城市边缘、城乡结合部,新建、配建大功率快充站(如180kW),作为现有城市充电设备的积极补充。二是要加快技术革新发展大功率快速充电技术,国家层面提高重视和统筹规划,加大相关技术的研发投入,鼓励该技术领域的产学研合作和投入。

智能网联汽车方面,现行交通安全法规是基于完全由人驾驶的车辆而设立的,智能驾驶汽车实际应用仍面临许多合法性难题;此外,还存在自动驾驶汽车道路测试缺乏操作指引,各地测试牌照没有形成互认机制,测试时间和资金成本高;受制于道路基础设施限制和V2X设备的装配率低,智能网联汽车暂时只能着重发展“单车智能”的技术路线方向,网联化发展进程较慢等问题。

曾庆洪认为,发展智能网联汽车,法律法规要走在前面。他建议,为加快推进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发展,一是要尽快完善现行交通安全法规,确认“机器驾驶人”的法律主体资格,可考虑新设L2级以下智能网联汽车的具体规定,统筹解决不同场景下的责任承担及特殊管理问题;二是加快自动驾驶相关技术标准的编制和发布,可考虑通过推动行业合作、技术课题攻关和资金支持等方式,鼓励引导相关机构、企业加强对技术标准的研究;三是完善道路测试相关政策法规,比如建议统一全国测试申请标准,建立跨地区牌照互认机制,避免企业重复申请;四是保障现有“单车智能”技术路线的同时,更多支持“车端智能+网联共享”相结合的技术路线,鼓励车辆安装V2X设备并强化其路权,并 引导互联网巨头等相关资本从基础消费领域转投智能网联等国家战略科技领域,加快网联化的发展进程,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

此外,在本次提交的第五个建议里,曾庆洪也提到,要充分发挥保险作为自动驾驶技术风险分散及责任承担的补充作用,建议建立自动驾驶汽车测试及运营数据共享机制,为保险产品的设计提供基础数据支撑,构建与自动驾驶技术相匹配的保险体系,以及建立自动驾驶汽车救助基金体系等。

本次,曾庆洪还建议完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相关法律法规,将车辆召回实施状态纳入年审范围及纳入车辆续保审核,组建缺陷汽车产品召回过程追溯系统;汽车报废和回收方面,建议将车辆引回有资质的企业报废,允许汽车异地报废,鼓励汽车生产企业建立报废汽车拆解和破碎工厂。

来源:盖世汽车快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