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拟修订网约车管理暂行办法
交通运输部拟修订网约车管理暂行办法IT之家 7 月 12 日消息 今日交通运输部发布消息,拟修改《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并发布了
IT之家 7 月 12 日消息 今日交通运输部发布消息,拟修改《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并发布了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时间截止到 2021 年 8 月 11 日,公众可以登陆交通运输部网站对两项办法提出意见。
IT之家获悉,《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的修改项目如下:
一、将第三十四条修改为:违反本规定,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按照以下规定分别予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的,处以 1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罚款;
(二)对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处以 3000 元以上 1 万元以下罚款;
(三)对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处以 200 元以上 2000 元以下罚款。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失效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分别按照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予以罚款。
二、删除第三十六条中的“网约车驾驶员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对每次违法行为处以 50 元以上 200 元以下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携带《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
(二)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的;
(三)违规收费的;
(四)对举报、投诉其服务质量或者对其服务作出不满意评价的乘客实施报复行为的。”
IT之家了解到,除了这两项修改,《暂行办法》还对条文序号和个别文字作相应调整。在经过公开征求意见之后,修改后的《暂行办法》有望于今年第四季度正式实施。
来源:IT之家
-
滴滴App下架后,网约车、网络安全板块为何暴涨?2021-07-06
-
千家企业遭黑客勒索,为何网络安全赛道没人买账?2021-07-06
-
如何使用乳腺癌数据集的人工神经网络?2021-06-30
-
有什么办法能在边缘设备上拟合大型神经网络?2021-06-29
-
经纬达新型分离式网络变压器为何如此受欢迎?2021-06-29
-
全球规模最大的共建共享低频5G网络即将到来!2021-06-27
-
先发优势结合产品生态,IoT云平台涂鸦智能强化双边网络效应2021-06-23
-
深度分析:美国为何主推5G毫米波网络?2021-06-23
-
常用神经网络图绘图工具有哪些?2021-06-21
-
抓住数字化增量,汽车之家开启新征程!2021-06-03
-
专注于工业场景,云丹网络完成Pre-A轮融资2021-06-02
-
iPhone 13重要特性曝光:支持毫米波5G网络2021-06-02
-
三擎驱动,锐捷网络打造高校桌面一朵云2021-05-28
-
一文了解矢量网络分析仪2021-05-21
-
喜报!向日葵荣获“2020-2021中国网络信息安全行业优秀解决方案”2021-05-17